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者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和企业,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企业。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安全事故中的绝大多数是人为责任事故,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关。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用于限制爆炸冲击波、碎片、火焰对附近建筑物及设施的影响的为人工屏障。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一个安全问题必须综合考虑与安全有关的各种因素。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消费者就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找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要求赔偿。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消费者就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找生产者要求赔偿。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合烟花倒筒是指,在燃放过程中倒在地面,且仍有色火向外喷射的现象。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者发现烟花爆竹产品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有些烟花爆竹产品可无引火线。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了防止静电感应产生的高压,应将建筑物的所有金属设备、金属管道结构钢筋等予以接地。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1.3级厂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少于3.0㎡。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含高氯酸盐的药剂,能产生爆炸音响效果。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套完整的防雷装置包括接闪器(针、线、网、带)、引下线和接地装置三部分组成。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企业单位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11-22